建立科学、有效、约束力强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重要保证。 一、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拔任用干部民主不够广泛。主要表现在:一是民主推荐不够。现在有关于部人选的提出,领导和组织推荐的比例比较大,挫伤了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察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群众代表尤其是对考察对象“社交圈”和“生活圈”比较知情者很难进入谈话范围。三是讨论决定干部时发扬民主不够。有的单位组织部门介绍班子调整方案、干部考察情况过于简单,与会者不了解详细情况,难以议深议透;有的党委成员只对自己分管的干部提出意见,对其他干部一般不表态或不提反对意见3有的党委班子没有形成充分的讨论广泛发表意见的氛围,往往“一把手’一表态就是党委会议的最终意见。 2、选拔任用干部标准不够明确。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缺乏针对性。对不同职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干部往往使用同一套标准,缺乏分职位的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因而不能对干部的“职位”特征、个性特征进行准确“画像”,由此导致干部考察材料大向小异,“千人一面”。二是标准不够具体。对干部的德能勤绩的考察要素,缺乏科学分解和界定.尤其是对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标准过于原则,考核结果定性内容多,定量标准少,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3、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考察的准备阶段,考察组成员对考核目的与要求不太了解,不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二是在实施考察阶段。一般只是进行个别谈话,与被考察者进行交谈成开展面议,情景测试不够。三是在讨论决定阶段未能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4、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责任不清。一是监督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二是监督主体的责任不清楚。由于监督职责不清,因而一旦出了问题往往很难分清楚责任出在哪个环节和哪个监督责任主体身上,到最后往往“谁都有责任又谁都没有责任”,板子很难打到某个具体责任人头上。 5、“一把手”权力过大的一些地方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软弱无力,“一言堂”和“家长制”时常出现,很多单位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主要负责人的自身素质,只能寄希望于其好自为之,在党内监督中人为地存在“禁区”。少数 地方、少数部门也存在着对“一把手”监督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在少数党政“一把手”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6、干部监督管理管理乏力。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二是监督力量弱化。三是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坚持科学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坚持以制度为保证,以民主为基本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必须建立健全荐举机制、测评机制、研决机制,逐步理顺关系,营造优良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 1、建立良好的荐举通道,健全荐举机制。 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口,防止错用人,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把好入口关的第一步就是把好荐举关,建立良好的荐举通道。首先扩大荐举范围,采用自荐、个别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形式的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考察范围,扩大干部任用的视野。其次,平等对待各类荐举人的举荐,不受荐举人职位高低的影响,杜绝重视领导举荐,轻视群众举荐的现象。在组织部门内单独设立荐举机构,将接受荐举部门与考察部门分开,接受荐举后,以统一的格式向考察部门移交荐举材料,杜绝夹杂自己的意见。再次,建立荐举责任制,对不负责任的荐举行为,要追究责任,荐举机构详细记录荐举人的情况,将其呈报于纪检部门,便于以后对荐举人责任的认定。 2、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干部考评指标体系,保证测评客观公正,完善测评机制。 首先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评标准,力求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达到对干部的评价真实、全面、客观。其次,改进考察方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全面、科学、准确。克服简单化、公式化的倾向,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全面进行考察,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对干部的实绩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考虑客观环境、条件及原有基础等因素。再次,量化测评的权重系数,科学对待各级测评结果。重视对考察人中较熟悉人的意见。 3、规范决策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研决机制。 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决策制度。凡未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的不讨论、讨论时多数成员不同意提拔的不任命。做到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必须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党委会决定,防止和克服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党委(党组)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也可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保证对参加议决人员的监督。研决中,注意吸收群众的参与意见,建立群众议事机构,在党委会决策前对考察的干部进行研决,作为党委决策时的参考。 4、建立健全干部选拔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 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公示制度,党委(党组)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等,并明确各项制度的适应范围和方式,如:哪些岗位适合采用竞争上岗的形式应明确;各岗位竞争上岗的方式在本部门内应相对固定;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人数应明确等。 (二)建立责任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任用都要有规范的提名程序,凡是未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提名的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参加提名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的不良现象。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要有具体事实依据,做到环环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三是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实行强制性的惩罚制度3对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失察现象,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党纪法规追究责任。四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定期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土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选拔干部的反映;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抑制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五是干部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公开 的原则,构建包括目标责任、制度规范、评价标准和基础保障等方面为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体系,介入到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每一环节,并在方法手段上创新,达到预期效果。 (三)密勿协作配合,加强干部监督,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1、理顺关系,完善机制。一方面建立垂直的纪检监督机构,明确上级纪检部门对下级部门干部的监督,消除平级纪检部门监督存在的诸多不便。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商配合的监督机制,形成干部监督为主体,执法执纪、审计、信访监督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工作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相互加强联系,疏通信启,渠道,互通情况。交流信息,共同研究对策,各自抓好落实,从而使组织部门监督和其它各种监督协同一致。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齐抓并举,预防性监督和惩治性工作并举,实现干部自律和组织监督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切实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 2、健全制度,突出重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以及干部管理工作监督,涉及的环节多、范围大。因此,既要抓好面上的工作,又要突出点上的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的责任,使各级干部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收人申报制、干部谈话制、诫勉制、函询回复制、廉政监督制、干部离任和继任交接制等,约束和教育干部。其次,要突出重点,抓好重要岗位、掌握人财物等经济大权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患于未然。特别是抓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对他们的监督既是难点,又是关键。要在对干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督对象、重要教育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研究制定强化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现象,将监督,教育与培养融为一体,使党政一。把手,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能够在一个处处受到纪律的约束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3、发扬民主、全程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干部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所以群众最有发言权。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他们参与培养、教育、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全过程,让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内外都处于监督之中。要求监督员定期反馈意见,时时督促提醒领导干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对长期受到批评而不思改正的干部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他们进一步腐化变质。 4、惩教结合,标本兼治。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教育是基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勤政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教育工作做得好,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高了,能够按照党的原则和要求办事,很多问题就可以避免。因此,加大干部教育力度,促使引导领导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真正懂得立党为公,清政廉洁,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甘做人民的公仆,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增强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要严肃党的纪律、干部纪律,对违反《条例》造成用人失误的必须追究责任,根据情况采取组织措施分别予以撤职、免职、降职、改任等;对跑官、要官要批评教育,促使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他们“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