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票决“一把手”、领导干部辞职制、干部经商、党政领导在企业兼职……这些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 2004年4月,中央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备受瞩目的“5+1”文件。这些文件落实的效果如何?能否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从去年9月以来,中组部派出检查组,对11个省区市和4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贯彻落实“5+1”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令人欣喜。“5+1”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效明显。 “5+1”文件抓住了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 “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关键要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加强监督。‘5+1’文件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抓住了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加了新的动力。”这是“5+1”文件出台后,干部群众最直接的反映。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央一直十分重视。但集中出台一批法规性文件,在近年来党的干部工作中,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同时,这也是对近年来一些改革探索的认真总结和科学规范,是对各地改革实践的充分肯定,对全党上下都是一个鼓舞。因此,“5+1”文件出台不久,就在全党乃至全国范围内兴起了学习领会、宣传贯彻文件精神,推动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潮。 “5+1”文件印发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地各部门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学习文件,研究落实。各省区市主要负责人,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山东、陕西等许多地方和部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文件;甘肃、吉林、山西等地在各级党校、干校举办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江苏、湖南等地在党报、党刊上开辟专栏,介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四川省委组织部还组成4个宣讲督查组,到各市州对近1万人进行了宣讲…… 与此同时,以文件出台为契机,不少地方和部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速”。海南、上海等地成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文件的贯彻落实,统筹规划改革工作,有的提出了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整体联动、配套进行的改革思路;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等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办法,对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代表名额作出明确规定。 北京、山东、辽宁等地还对规范干部推荐程序、干部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干部考察机制等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开展试点,探索新的改革措施的热情高涨。 落实有了“突破口” 有一组数字,可以说明短短半年间,落实“5+1”文件带来的成效。 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据对23个省区市和15个部委统计,半年来共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上干部2110名,比上年全国的公选同级干部数量增加了近一倍!而且选拔职务层次也大大提高,这期间竞争上岗厅局级干部143人,比上年一年还多52人。 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方面:半年来11个省区市通过全委会投票表决和闭会期间征求意见任用干部1332名。仅浙江省委全委会就票决任命了13名市党政正职和省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方面:据对23个省区市统计,半年来共有134名干部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特别是去年发生川东井喷、吉林中百、密云灯会、阜阳奶粉等特大恶性事故后,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5+1”文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贯彻落实很容易找到“突破口”。 比如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5+1”文件的明确要求,使这一工作步伐大大加快。11个省区市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共有5346人,到去年9月份为止,就清理了5168人,占96%。 而对领导干部辞职后从事经营活动这一群众颇有议论的问题,广东等地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了干部辞职审批程序,要求干部书面说明辞职后的去向,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上海市要求辞职领导干部对遵守“三年两不准”规定(即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作出书面承诺。 更多地区和部门,则对照文件精神,对已出台的规定进行了清理,凡是与“5+1”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及时予以废止,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制度,切实得到了正确落实。 解决问题需抓“牛鼻子” “半年成效不小,但时间毕竟还短,难点和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中组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为,“今后,要针对贯彻落实‘5+1’文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研究,力争有所突破。” 有些问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落实全委会表决干部制度远远不够。即使是采用表决制的地方,表决前酝酿讨论也不够充分,介绍候选人情况过于简单。还有的地方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存在畏难情绪,个别的甚至在“5+1”文件下发后,仍安排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 更多的难点,则属于关系改革成效的“牛鼻子”问题。比如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就存在如何科学化的难题。一方面,公开选拔周期长、成本高。另一方面,笔试面试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以改进“高分低能”的问题,等等。 对此,有关部门已初步确定了一些重点研究题目,力图抓住这些“牛鼻子”。比如如何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试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如何结合实际,细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情形和标准;如何解决一些地方较多采用征求意见方式代替全委会投票表决问题;等等。 尽管一切都刚刚开始,但半年来的实践证明,集中出台一批法规文件,对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效果明显。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适时集中出台一批工作急需且条件成熟的改革措施,就必将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小资料 2004年4月,中央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 这5个文件,加上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称“5+1”文件。这6个文件的颁布,是中央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