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人民日报
加强监督是民主集中制的应有之义。民主集中制要求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党内不允许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不允许存在不受党组织约束和监督的“领地”。
有的同志没能正确对待监督,将上级监督看做对自己不信任,将同级监督看做跟自己过不去,将下级监督看做是吹毛求疵;有的同志抱着“多栽花、少栽刺,留下关系好办事”的错误思想,明知班子成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无数事实证明,加强监督检查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护身符”。
首先,要把监督看做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人无完人,尤其是处在领导岗位的同志,面对的各种诱惑日益增多,倘若有人能够及时站出来提提醒,拉拉袖子,处理问题的方法及事情的结果可能会大不一样。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爱护我,就请监督我”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相反,如果讳疾忌医,不愿接受批评和监督,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现在有一种现象,对上级哄着、抬着,对下级顺着、护着,对内部藏着、掖着,不愿意说真话、提意见。大家应当认识到,批评是一种责任和关爱,接受批评是一种美德和智慧。
其次,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一班人”彼此知根知底,监督和被监督最现实也最有针对性。因此,“一把手”要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作出表率。一方面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班子成员有轻微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苗头的时候,要早打招呼、早提醒,不要等到问题出了才“一次算总账”;另一方面,对批评性意见,要有宽容之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再次,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使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学会在舆论监督下工作,越来越成为检验执政能力的一杆标尺。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廉洁自律,要有接受监督的勇气,对媒体不能躲,对记者不能横,对事件不能瞒。对媒体反映的负面消息,不要看做是抹黑、挑刺、找麻烦,而应耐心说明,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