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成果运用,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巡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其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中央对巡视成果运用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时,都对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巡视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用好巡视成果,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发挥更大治本作用。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巡视完了就要有结果,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必须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的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巡视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听取汇报,到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视移交、移交后处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公开等,环环相扣、要求具体,为保障成果运用建立了刚性的制度约束。
明确整改责任,以公开促整改
用好巡视成果,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关键在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巡视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巡视反馈工作,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将巡视情况严肃认真地向被巡视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主要负责人反馈时,要“有一说一”,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原则上都要反馈,压实“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反馈意见实行被巡视党组织与巡视组共同签收制度,立此存照,强化责任。整改情况报告,既要求党委(党组)报送,也要求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在2个月内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党内通报,又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整改报告中要提供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做好分类移交,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
这位负责人指出,巡视组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进行深度挖掘,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改革提供“活”情况。要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派出巡视组党组织要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
巡视组要根据派出巡视组党组织的决定和具体要求,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做好分类移交工作。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各相关部门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对巡视移交的专题报告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推动全面整改,加强跟踪督办
巡视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通过约谈“一把手”、纪委书记,让被巡视单位提前对照已经巡视过的单位所发现的问题,闻风而动,把能够改的先改了。对被巡视单位主动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其他明显违规违纪、且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移交被巡视党组织,督促查处,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巡视反馈意见,党委(党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同时,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和全面深入解决问题,推动全面整改。
巡视工作要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关键在于巡视成果能够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巡视机构积极会同案件监督管理、组织等部门,跟踪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积极开展 “回头看”,巡视过后要跟踪整改情况,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看看问题是不是通过整改真的改好了,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是不是真的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了,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对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再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通过巡视回访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