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组通字〔2015〕12号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属各大学、大型企业党委组织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部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经省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为主题,践行“公、实、活、诚、严”五字要求,教育引导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激发干事热情,真正把沈浩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队伍,使组织工作更好地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对象
全省组织系统党员干部,重点是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三、方法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5年3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基本结束。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工作。
第一环节:集中学习教育(3月中旬-4月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研读原文与交流讨论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五个一”: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会议、党支部(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提出的新要求。重温一遍沈浩事迹,组织党员干部阅读《沈浩日记》、《红手印的褒奖》,观看电影《第一书记》等,进一步学习沈浩同志的可贵品质和高尚境界,深刻领会沈浩精神的要义和实质。进行一堂党课辅导,围绕如何弘扬沈浩精神,怎样建设模范部门,由各级组织部长(组织人事处长)或老组工干部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并观看中组部建部九十周年专题片《使命》,加强部史部风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一次走访活动,通过开展“万名组工干部走基层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全体组工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访社情、听民意、解难题、受教育。举办一场座谈交流,围绕“争做沈浩式好党员好干部”,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交流心得体会,畅谈学习感受,明确努力方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促使组工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践行沈浩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环节:深入查摆问题(5月上旬-6月上旬)。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对照沈浩精神,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梳理、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到“六对照六查看”:对照沈浩同志坚定信念、忠诚于党的政治品质,查政治立场坚定不坚定,看加强党性锻炼、服从服务大局做得怎么样;对照沈浩同志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查宗旨意识牢不牢,看贯彻群众路线、服务基层群众做得怎么样;对照沈浩同志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查进取意识强不强,看落实改革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做得怎么样;对照沈浩同志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查贯彻“三严三实”实不实,看践行“五字”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对照沈浩同志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查奉献精神够不够,看提高境界修养、自觉甘为人梯做得怎么样;对照沈浩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查自我要求严不严,看恪守公道正派、严格遵规守纪做得怎么样。在此基础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找准查实群众反映集中、影响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个人问题清单。
第三环节:抓好整改提高(6月中旬-7月底)。结合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抓好整改提高工作。要根据问题清单,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制作整改任务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任务书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处(科)室负责人的整改任务书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其他人员的整改任务书报处(科)室负责人审核。个人问题清单、整改任务书要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注意把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巩固活动成果、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抓好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精心谋划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注重统筹结合。要把开展活动与“三严三实”集中教育、坚持从严治部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入、相互促进。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统筹安排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厘清组织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坚持以活动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实效检验活动成果。
(三)抓好督查指导。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实践特色,把整改提高贯穿始终,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活动扎扎实实、有声有色。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全省组织系统专网和安徽先锋网、组工信息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活动和组织工作的新成效,集中宣传推介一批优秀组工干部典型事迹,充分展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属各大学、大型企业党委组织部于3月20日前向省委组织部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全省组织系统“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5年3月9日
附件:
全省组织系统“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邓向阳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金春忠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 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詹福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何 军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訾金雷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组织员
成 员:汪卫东 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
刘志宏 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市县干部处处长
王益灵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朱 潜 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干部综合处处长
俞伦洋 省委第六巡视组副组长
唐汝平 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组织指导处(省党代表联络办)处长(主任)
谭用发 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人才工作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金春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下设秘书协调组、综合组、督查组,分别从部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办(人事处)抽调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