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主簿食药监所联合头陀镇卫生院对头陀镇“规范化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头陀镇武装部长储昭胜参加本次验收工作。
监管人员通过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是否索取、查验、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药品的陈列和储存是否做到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是否按温湿度要求陈列或储存于相应的药房进行了检查。监管人员现场要求药品养护人员每天对药房进行巡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调节;对陈列或储存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变质、破损、淘汰的药品应封存登记。
通过“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促进了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