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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八小时以外亲朋聚会、放松身心无可厚非,但由于党员干部的特殊身份,在一定范围内可能成为公众人物,因此,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的举止行为不仅会成为大家注意的对象,也会成为公众的“参照系”, 关乎党在人民群众的威信和形象,一定要加强管理规范。
由于工作需要,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联系日趋广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看似无可厚非的联系产生了若干负面影响。从当前情况看,这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人认可八小时以内拼命干,八小时以外拼命玩的思想,业余时间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考,导致思想麻痹,精神懈怠。二是有些党员干部借房屋搬迁、孩子升学、婚丧嫁娶等时机大办特办,借机收钱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在老百姓面前盛气凌人,蛮不讲理,激化矛盾,引发事端。四是有的人抵御不了“酒绿灯红”的诱惑,泡酒桌、逛歌厅、打牌赌博等,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五是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交有用的人、傍有钱的主儿、靠有实权的官,搞无原则交往,搞不正当交易。六是有的人说话不讲原则,以偏概全,散布一些灰色论调和悲观情绪;有的人随意传播一些小道消息,哗众取宠,不负责任。
八小时以外关键靠自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与职责,时刻注重自身形象,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既在八小时以内斗认真工作,又确保八小时以外保持健康高雅的情趣,以维护自身形象。但不少案例说明,八小时以外已经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高危时段,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干部的健康成长,严重损害党的建设。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努力抓好“四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要明确,抓好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既是党管干部的必然要求,又是对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现实需要。二要健全管理网络。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员干部汇报思想、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考核任用干部时,都要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把八小时以外党员管理纳入组织视线,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主要业余活动情况。三要建立管教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加强管理的具体规定,并下功夫抓好落实。四要搞好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大家从反面典型的“蜕变”中吸取教训。
各级要着眼创建学习型社会、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拓宽工作视野,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纳入干部考核,对干部的工作圈、交往圈、娱乐圈等进行较为仔细的了解,全面考察,综合评估。在考核内容中,既看其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什么成绩,又看其八小时以外与什么人交往,参加什么活动,进哪些场所,把八小时以外在哪里、干什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防止选人用人上的片面性。同时,还可采取召开亲属座谈会、群众联谊会、走访餐饮娱乐场所等手段全面考察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确保干部考核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科学识别和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可靠、有效的依据。